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县民政局将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于5月31日前及时作出初审结论。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
附件1:社会团体网上年检流程图
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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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1日
抄送:市民政局、全县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