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501-00043 信息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验收回执〔2025〕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渔亭水厂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作者: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09:30 信息来源: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阅读次数:

编号:验收回执〔2025〕1号

报备申请单位

(申请文号)

黟县国有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保验收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18804

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7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收单位: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16

联系人及电话

胡永怀13965507932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渔亭水厂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