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3月22日10时,黄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已启动黄山市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经综合会商研判,我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3月23日8时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相关批示精神,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物候特征,强化会商研判,严格火源管控,视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人群,加强宣传警示教育。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刚性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信息报告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要求,切实做到火警早发布、火险早发现、火情早处置,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乡镇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根据响应落实响应措施。
黟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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