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505-00022 信息分类: 学生资助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作者:黟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5-12 16:57 信息来源:黟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贷款性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3.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免息政策。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专升本、读研可申请继续由政府全额补贴利息。毕业离校后不再享受免息政策。毕业后前5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第6年开始还本付息,每年只还本付息一次。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贷款受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20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预申请: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供预申请名单,县资助中心负责导入。今年就读黟县中学的高三学生名单已经全部导入。

(二)注册用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提前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推荐)或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首次贷款及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请在完成上述“步骤(二)注册用户”之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需要携带以下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以后每年续贷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推荐)或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也可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

(四)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五)请录入电子回执

到高校报到后,需尽快将电子回执提供至高校经办老师。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银行自动用贷款代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