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对上争资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县对上争资项目谋划工作,建立常态化项目服务机制,提高项目谋划、要素保障、前期工作推进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对上争资项目谋划工作专班,请各责任单位依据职责抓好落实。
附件:对上争资项目谋划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职责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对上争资项目谋划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殷 园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亮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余国富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方 辉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胡朝阳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 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红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荣亮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华平 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柯芳红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
吴荣明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疏卫鸣 县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 鹏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大队长
金序春 县徽黄集团副总经理
黄 晶 县国投集团党委委员、项目管理部经理
二、工作职责
1.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国家政策性资金政策对接、理解和解释工作,及时向项目有关单位传达,并指导项目单位谋划储备项目和编报申报材料等工作。
2.专班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成立本单位工作小组,明确谋划任务、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并邀请上级行业部门对口的专业智库机构参与本级部门项目谋划工作,建立县级项目谋划储备清单。
3.专班负责建立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定期对项目谋划情况研究讨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项目谋划储备清单中的项目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及时更新项目库。
4.专班负责督促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可研等前期工作项目,审核项目前期费用。
三、工作要求
1.专班要切实发挥全县项目谋划工作抓总牵头、统筹推进作用,按期梳理汇总项目谋划情况,经初审后形成项目谋划储备清单,并对项目清单进行滚动管理,定期更新项目清单。
2.专班要积极跟踪对接国家、省、市投资政策、重大发展战略、相关专项规划等,结合资源优势和长远发展需要,邀请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加强各领域各行业项目谋划、包装、储备工作,建立本行业、本单位项目谋划和前期库,并定期研究提交项目,按期报送项目谋划进度。
3.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随时掌握国家投资政策和有关工作动态,及时反馈给项目单位,并指导帮助相关项目单位精准谋划包装项目,邀请相关专业力量参与项目谋划审核论证工作,建立全县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推进项目库。
4.经专班审议通过后纳入县级谋划储备清单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所需费用由县财政予以统筹考虑解决。
5.项目谋划情况,实行一月一更新机制。各项目谋划成员单位每月向专班报送本月项目谋划情况和前期工作进展,并由专班每月对各成员单位项目谋划数量、论证审核、转化前期情况排名通报,年底进行专项考核。
6.原则上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专班会议,由专班组长主持。特殊情况下,亦可由成员单位提议,临时召集多方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谋划、资金争取等工作问题。
7.各成员单位应在本单位内部成立项目谋划工作小组,明确专人专责,负责项目谋划、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等工作。从“惠民生、谋发展、打基础、想长远”的角度出发,对照国家政策性资金投向,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按实际需要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提前做好项目谋划,不断充实本部门项目库,并及时报送至工作专班。
8.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对转化进入项目谋划储备清单的项目,要积极协助支持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对项目建设所需要件(规划、用地、可研、环评、能评、稳评、水保等)要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项目申报要件齐全,可及时申报。
9.对项目向上争取成功或虽未争取成功但已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内的项目,则自动转入项目谋划储备清单,并对其进行定期审核。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