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泊花光院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批复
黄山市芭蕉住宿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泊花光院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悉,我局于2025年2月22日主持召开了《泊花光院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审查意见附后),编制单位按照会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防洪评价报告》作了修改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防洪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洪标准、洪水计算方法,基础资料翔实,结论合理,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所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二、本项目场地规划地面高程为225.8-226.4m,不满足20年一遇洪水位及超高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场地地面高程抬高至226.51m以上。
三、项目场地内原有排水沟,现状排水沟已填平,该排水沟20年一遇流量为0.66m³/s,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对涉及排水沟进行专项设计,确保安全行洪。
四、其它请你单位按照《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执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3MA8NUB5D43
附件:泊花光院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