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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索
引
号:
003154056/202506-00038
信息分类: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6-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作者:黟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6-12 15:22
信息来源: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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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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