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506-00038 信息分类: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6-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作者:黟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6-12 15:22 信息来源: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