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情况,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程静经营的青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程静经营的青椒是2025年3月11日购进的,购进后开始销售,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程静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