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08/202411-00038 信息分类: 征收公告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1-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征预告〔2024〕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黟征预告〔2024〕6号

作者: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6:56 信息来源: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碧阳镇马道村麻田组、金家组、桥下组,丰梧村河东组,碧山村青山组,关麓村泉川组,西街村八漳组,横岗村东山组;西递镇艾峰村长丰组;渔亭镇桃源村栈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具体四至范围如下:

1.A块(青山陵园):东至碧山村林地、丰梧村林地;南至公路;西至丰梧村集体土地;北至丰梧村林地、黟县林场。

2.B块(西街村公墓):东至西街村园地;南至西街村林地;西至西街村集体土地;北至西街村林地、茶园。

3.C块(马道村公墓):东至马道村林地;南至马道村林地;西至马道村园地;北至马道村集体土地。

4.D块(横岗村公墓):东、南、西、北至横岗村林地。

5.E块(关麓村公墓):东、南、西至关麓村林地;北至关麓村集体土地。

6.F块(桃源村公墓):东至艾峰村林地、桃源村林地;南至艾峰村林地、桃源村林地;西至艾峰村林地、桃源村林地;北至桃源村林地。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黟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一期)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黟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碧阳镇、西递镇、渔亭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碧阳镇,马道村、麻田组、金家组、桥下组,丰梧村、河东组,碧山村、青山组,关麓村、泉川组,西街村、八漳组,横岗村、东山组;西递镇,艾峰村、长丰组;渔亭镇,桃源村、栈岭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i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碧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锦川,联系方式:15255986206

联系单位:西递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丁  超,联系方式:15755987772

联系单位:渔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泽宇,联系方式:1815597071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