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叶陈香等6位同志为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十一批)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认定依据 |
拟认定意见 |
1 |
黟县宏村镇清隐草庐精品酒店 |
黟县宏村镇清隐草庐精品酒店 |
叶陈香 |
女 |
1969年3月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拟予以认定 |
2 |
黄山悦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山悦榕庄酒店 |
黄山悦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山悦榕庄酒店 |
郑小枝 |
女 |
1979年7月 |
第十四条第(六)项 |
拟予以认定 |
3 |
黄山桃源食品有限公司 |
黄山桃源食品有限公司 |
汪泉来 |
男 |
1970年9月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拟予以认定 |
4 |
安徽锦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锦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韩益萍 |
女 |
1980年6月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拟予以认定 |
5 |
黟县徽黄西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黟县徽黄西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王俏 |
女 |
1978年1月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拟予以认定 |
6 |
黟县徽黄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黟县徽黄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刘连巍 |
男 |
1983年7月 |
第十四条第(五)项 |
拟予以认定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5528108 。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