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黟县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
为便于社会公众及各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黟县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及下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是徽州文化“活的”载体,是黟县最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传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研究制定的《“千村万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黄山市传统建筑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传统村落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黄建〔2024〕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以系统性、规范化地推进传统建筑修缮工作,解决保护实践中面临的资金、技术、管理等问题。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办法》的制定是深化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旨在建立传统建筑保护长效机制,通过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资金补助和技术规范,实现从"项目式"保护向"制度性"保护的转变。本办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在减轻群众修缮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专业支撑的保护机制,促进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实现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确保传统建筑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最终实现应保尽保和永续利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我县积极对接省住建厅,围绕传统建筑保护与传承工作开展专题申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对上级政策文件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在充分结合县域实际的基础上,起草了《黟县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多轮征求意见,广泛吸纳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后,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通过后,已于2025年3月5日正式印发给各乡镇及有关单位。
四、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建立规范高效的传统建筑修缮管理流程,完成首批修缮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初步形成政府补助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投入机制。
(二)中长期目标:构建起覆盖全面、分级分类、运行顺畅的传统建筑保护传承体系,显著提升全县传统建筑的整体保存状况,培育一批本土传统修缮工匠队伍,推动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修缮主体。本办法所指传统建筑是指县政府认定的,遵守传统形制、运用传统工艺、使用传统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等价值,能够反映特定时期建筑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保持原貌。在修缮过程中不得破坏传统建筑的原有风貌和地方特色,切实保持其具备保护价值的外观形象。
三是强化规范修缮、确保安全。所有修缮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重点保障建筑结构安全,开展科学合理的维护修缮。
四是合理利用、社会参与。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实施内部适应性改造,促进传统建筑的活化利用。
六、补助标准
传统建筑修缮费用原则上由保护责任人承担,对列入年度修缮计划的给予补助:私人所有传统建筑按修缮总费用(含前期费用和工程决算)的30%补助,单栋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传统建筑修缮审批及补助管理要点
(一)规范审批程序。保护责任人申请传统建筑修缮时,必须提交修缮申请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设计方案(若修缮体量较小或内容简单,可自行编制简易方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强化验收审计。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应及时报请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若申请修缮补助资金,需自行或由乡镇完成预决算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限额定期补助。补助资金申领需按步骤进行:①修缮完成并取得结算报告后,向属地乡镇政府提交申请;②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复核并公示7天;④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经乡镇政府拨付至申请人。
(四)严格档案留存。传统建筑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后,保护责任人须在1个月内将修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提交属地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留存。
八、创新举措
创设“前置引导+事后补助”的激励模式:通过将项目列入年度计划作为补助前提,引导修缮行为科学有序开展,避免盲目修缮和破坏性建设。强化“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从事前方案审批、事中技术指导到事后验收审计、档案留存,形成管理闭环,确保修缮工程全程可控、效果可溯。
九、下步工作计划
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办法》的专题宣传和政策解读,对乡镇管理人员、村(社区)负责人及传统工匠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完善项目库:深化全县传统建筑摸排认定工作,完善潜在修缮项目库,为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资金的精准投放奠定基础。加强部门协同:优化相关县直单位和属地乡镇政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保护合力,共同推动我县传统建筑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联系人:胡益轩,咨询电话:0559-5522252(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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