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509-00018 信息分类: 医疗救助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5-09-05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9-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黟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 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05 10:54 信息来源: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24号)和《关于开展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要求,我中心于2025年9月2日组织评估小组对提出申请的黟县人民医院、黟县中医医院开展黟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至9月11对公示的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向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中心反映,电话: 0559-5528108

按照《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24号)要求,已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无需遴选,自动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黟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结果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编码

地址

评审结果

1

黟县人民医院

H34102300001

黟县城南新区宏潭路

符合要求

同意纳入

2

黟县中医医院

H34102300156

黟县碧阳镇桃源路

符合要求

同意纳入

                         

 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