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机构职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设置
黟县住建局内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计生、宣传报道、目标考核、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保卫、机关文明创建、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人事编制管理、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预算)、国有资产管理、 内部审计、统计及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工作。负责城管服装及装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受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投诉;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培训、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法治建设、法制教育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负责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清单制度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平台数据的管理、维护、统计等工作;负责相关股室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管理和审批工作。
(三)城市建设股。负责拟订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各类专业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城市建设投资统计;指导社会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市绿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县政府投资的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风貌的管理整治工作。牵头办理局系统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四)村镇建设股。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规定、办法,组织编制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城镇化战略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统一调度农村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指导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建制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城镇化率统计。
(五)建筑市场管理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人才工作股)。负责组织编制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推广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负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含气象、消防审查)等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科技的推广应用、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装饰装修活动(不含住宅);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负责推动徽派古建产业发展,徽派古建产业项目引进、产值统计、行业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
(六)城市综合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数字城管协调股)。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建立科学完善的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体系,拟订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办法,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价;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地产业、建筑市场、供水燃气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市容环卫等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监督考核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统一调度; 负责协调、指导环卫设施项目的申报、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拟订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监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指导监督全县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管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破、占道路审批。牵头负责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拟订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办法。负责养犬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局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县城市供排水行业、燃气行业、供热行业管理。制定全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规范等。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工作、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等。负责燃气经营行政许可。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参与县级燃气工程、排水管网、地下空间等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全县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县级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类等项目的绩效考核和经营期末的移交工作。牵头负责城管服务热线、12345热线及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等渠道反映问题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
(七)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县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房屋拆除的扬尘治理;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估价活动;监督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行为;承担全县城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新建小区综合查验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管理县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负责县级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
(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办公室。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县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管理保护方面的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监督县级历史文化街区内保护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及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
黟县碧阳大道90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5522166
六、负责人
江晖 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531?type=4&action=list
八、邮政编码
245500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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