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11X/202505-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统计局

作者:黟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08:27 信息来源:黟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规定、统计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拟订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

办公地点:黟县城区直街5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59)5522135

负责人:刘莎娜  黟县统计局局长

单位网址:https://www.yixian.gov.cn/zwgk/public/6616540/11108843.html

邮政编码:24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