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水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进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建设农业检验检测体系。
(八)指导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拟订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和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及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及水利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审批农业及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及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五)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十六)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十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九)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二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二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辖区内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乡村建设促进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股(农药和渔政管理股、禁捕退捕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股)、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科技教育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产品加工指导股)、种养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农业资源环境股)、帮扶协作与监督检查股(社会事业促进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种业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水政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三、办公地址
黟县碧阳镇翼然西路8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5522017
六、负责人
王政权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533?type=4&action=list
八、电子邮箱
yxnywbgs@126.com
九、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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