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沿用】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
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权责清单、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黟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黟县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黟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权责清单制度运行,有序做好清单内容在线上线下的主动公开,加强宣传解读。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拓展应用场景。鼓励引导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最大效能。
本清单公布后,《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权责清单、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本)的通知》(黟政〔2022〕47号)即行废止。
附件:1.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黟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
3.黟县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
4.黟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
附件3:黟县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docx
附件4:黟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docx
2024年1月1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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