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512-00084 信息分类: 卫生健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12-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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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

作者:黟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6:50 信息来源: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