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601-00016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质量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1-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黟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7 信息来源: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黄山市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多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由于工作规划缺失,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黄山市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多发,黟县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被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区县委、区县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3 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皖发〔2024〕9 号),推进黟县建筑垃圾问题完成整改。

2.各区县、黄山高新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查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遏制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势头。四、目标任务

四、目标任务

国家警示片披露问题完成整改,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落实。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成黟县建筑垃圾问题整改

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12月24日送达整改验收意见,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结合“城管进工地”,全面摸排城区内建筑工地,按要求履行报备核准程序。二是强化管理制度设计。出台了县级规范性文件《黟县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合理布设县城、乡镇建筑垃圾暂存点。四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县域范围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形成工作专报。五是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联合县林业局、碧阳镇政府、宏村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六是加强宣传引导。粘贴全市建筑垃圾投诉举报电话海报,发布《黟县关于对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354670

电子邮箱:hszjjcgk@163.com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