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602-00062 信息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2-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种类

作者:黟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14 08:50 信息来源: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