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渔亭学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黟县教育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批黟县渔亭学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黟县渔亭学校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黟县南大门渔亭镇,南临漳河,北临省S326,西临渔亭镇政府,基地距离县城中心仅十二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周边自然景观、旅游景点众多,项目用地面积36202m2,约54.36亩。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宿舍楼、教师周转房、看台、250米标准运动场等项目,总用地面积36202m2,建筑总面积10577m2,容积率0.29,建筑密度9.67%,绿化率41.7%。
黟县渔亭学校建设项目由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施工场地区和临时堆土区组成。本项目建设总挖方为1.81万m3,开挖土石方包括剥离腐殖表土0.11万m3,开挖普通土1.70万m3,工程填方1.81万m3,填方主要包括建筑基坑的回填,绿化覆土以及项目区场地抬高填方等,填方来源于项目开挖的土方,建设期间土方相互间调用,在项目建设区挖填基本平衡,不存在借方和弃方。
本工程计划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竣工建成,计划施工总工期15个月。工程总投资5322.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93.65万元,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投资。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2020年为设计水平年,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8.76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62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19hm2。防治责任主体为黟县教育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的方法和内容,工程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62hm2。
三、同意本方案按水土流失建设类一级标准确定防治目标,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项目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禁止随意倾倒废弃土方,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90.07万元(包括主体已列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93.79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96.28万元),基本预备费10.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2万元。(该项目属于免征情形)。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做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抓好方案落实。
八、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九、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文件 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进行水保项目自主验收,并到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