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010-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9-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黟县城区及西递镇、宏村镇、渔亭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 11:33 信息来源:黟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现就《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黟县城区及西递镇、宏村镇、渔亭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建立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是国务院15号文件《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通知》中要求建立土地市场6项基本制度之一,基准地价每2-3年需更新一次。我县城区及三镇现行的基准地价于2016年完成更新,距今已历时4年时间。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土地市场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的基准地价已不能真实的反映我县城区地价水平。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作为土地市场的指导性价格、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显化土地资产价值的基本依据和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杠杆的城镇基准地价必须进行更新调整;同时根据《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34号)文件要求以及我县当地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实际需求,亟需制定公管公服用地的基准地价,完善我县基准地价体系。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历经前期准备、资料调查收集、统计分析测算、土地级别更新、基准地价测定、级预审和平衡、成果完善和社会听证、省厅验收等八个工作阶段,形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并经第6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黟政〔202027号文件确定公布实施。

三、工作目标

基准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基准地价应用于地价管理、地价评估、税收等,进一步完善我县基准地价体系

四、主要内容

    公布了本次基准地价调整的基准地价的内涵、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土地用途修正系数、级别范围说明等内容,公布了基准地价成果的基准日、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和有效期。2020911执行,原《关于公布黟县城区及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黟政〔201633号)同时废止。

五、创新举措

本次更新增加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并对商服用地予以细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做好宣传和新旧标准的衔接,依据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严格按照程序实施。

七、关键词解释

城镇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公管公服项目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为政府法定公示地价之一,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