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发改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2月20日)
一、2021年发改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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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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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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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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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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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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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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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21年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单位汇总数。2021年,黟县发改委机关本级和委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9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发改委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预算1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就餐费。
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黟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县委工作部署、外市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 2020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方式:0559-5526037 联系人:胡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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