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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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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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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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 |
0 |
1.15 |
0 |
1.15 |
15.77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88万元,下降 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 2022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17%,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 2022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8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餐费标准,压缩就餐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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