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黟县粮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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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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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49 |
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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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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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49 |
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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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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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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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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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原黟县粮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待费啬。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原黟县粮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9万元,占100%;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2.49万元, 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4%,增长的原因是来人增加。2018年黟县原粮食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222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活动。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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