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黟县2021年工业亩均效益评价情况通报
根据黄山市《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经信运〔2021〕94 号)文件要求,成立了黟县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我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评价基础数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提供,并在征求企业和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黄山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我县规上和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经过市亩均办审核后,再经过网上公示,然后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公布。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上工业企业
通过 “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亩均技术改造投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营业收入” 五项评价指标+(企业综合素质加分),具体各档如下:
A类(优先发展类,前 20%):共5户
1、黄山路之梦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黄山玳亚盟多电子有限公司
3、黄山思贝乔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4、黄山桃源食品有限公司
5、黟县新达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B 类(鼓励提升类,20%—65%):共12户
1、黄山旺荣电子有限公司
2、黄山市尚义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3、黟县杏枫商贸有限公司
4、黄山市恒厦混凝土有限公司
5、黟县子恒纺织有限公司
6、黄山市盛鼎洞渣砂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7、黄山华达铝塑门窗有限公司
8、黄山嘉实竹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9、黄山市信达丝线有限公司
10、安徽蚕缘家纺有限公司
11、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2、黄山诚创轴承有限公司
C 类(规范转型类,65%—95%):共6户
1、黄山市青岭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黟县金田米业有限公司
3、黄山杉森木业有限公司
4、黄山市新天地纺织有限公司
5、康师傅(安徽)黄山饮品有限公司
6、黟县金禾米业有限公司
D 类(调控帮扶类,后 5%):1户
黟县松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说明:按照规定,“国华能源”因是供热企业不参与评价,而“黄山融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因今年存在重大经营兼并重组,将其列为“过渡期”类企业,暂不适宜评价。
二、规下工业企业
按照D类控制在5%以内要求,通过核心指标“亩均税收”与“亩均税收基准值为 12 万元/亩”比较计算,2021年底我县 5户规下企业(亩均税收不足2万元/亩)被评价为D类(黄山市轴承有限责任公司、黟县宏联竹制工艺品有限公司、黄山龙昌塑业有限公司、黄山市宏村山茶油有限公司、黄山清泓净水器材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评价结果,做好评价结果运用和分类精准施策,对 A 类企业正向激励,从项目资金申报、评先评优、荣誉称号认定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对 B 类企业鼓励做大做强,促进提质升档。对 C类企业强化规范管理,加大科创技改,促进转型升级。对 D 类企业调控帮扶,“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对接,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依法依规坚决整治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企业,直至关停。
目前我县对评价结果运用和分类精准施策已实施两项措施,一是财政扶持差别化政策: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对亩均效益评价为A档的企业奖补资金上浮10%,亩均效益评价为B档的企业奖补资金按100%兑现,亩均效益评价为C档的企业奖补资金按90%兑现,亩均效益评价为D档的企业不予奖补。二是金融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亩均效益评价“白名单”企业库,将“白名单”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A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D类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原则上严格控制其低端产能的项目贷款。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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