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黟县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各项工作,出台了保实体、促消费系列举措,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效的推动了全县消费市场稳步发展。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5.53亿元,同比增长36.3%(居全市第一位);一季度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7050.4万元,同比增长71.26%(亦居全市第一位),其中:餐饮业完成744.1万元,同比增长67.14%;住宿业完成700.0万元,同比增长99.54%;零售业完成4730.7万元,同比增长42.46%;批发业完成875.6万元(去年同期为零)。
二、企业孵化培育情况
全县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工作有序推进,新增限额以上单位数量明显增加,对全县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拉动的预期作用明显。今年相较于2020年,共新增限额以上单位8户(含2019年月度新增和2020年年度新增),其中法人单位4户,个体(产活)户4户;同时经走访摸排,我县汇润嘉超市已于本月将有关材料递交上级部门审核,东榕酒店、九八七酱香酒有限公司预计可在年底前申请入限纳统。
三、当前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是住宿、餐饮消费回升乏力。受疫情影响,2020年县内旅游市场造成巨大冲击,餐饮住宿业营业额随之大幅下降,今年整体情况好转,但疫情带来的旅游消费市场影响尚未完全恢复,与旅游高度相关的住宿餐饮恢复回升乏力。
二是限额以上单位经营质量不高,拉动作用不强。目前我县在库限上单位规模偏小,龙头企业少,部分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牵引带动消费作用不明显。
三是居民消费信心不足。由于就业压力大,以及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使部分居民的预期收入和消费倾向有所下降,居民消费积极性不强,仍然偏向于居民储蓄,使即期消费受到了抑制。
四、下步工作推进措施
一是强化指导服务。加强与企业沟通对接,掌握企业状况,落实扶持政策,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营收监测分析,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努力做到数据上报不遗失漏,做到应统尽统。
二是抓好孵化培育。加强部门协作,对于达限纳统的商贸单位,及时指导做好纳统申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电商发展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发展电商新业态,促进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是开展消费促进。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企业,拓宽以我县“五黑”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农产品销售,组织商贸企业借助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让利促销活动,持续提升消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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