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2961/202301-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0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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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后评估报告

作者:黟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0:18 信息来源: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2021年县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于2021年6月7日起正式实施。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根据《关于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黄府法领办﹝2021﹞30号)要求,2022年12月,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开展《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情况

为充分评估该政策出台实施后取得成效,县科技商务经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评估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该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及有需要进一步修改和改进的地方征求了相关股室、深入我县旺荣电子等20余家企业征求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该《支持政策》依据《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规范性文件制定。

二、实施的绩效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将该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政府网址公开,并进行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同时结合驻企帮扶常态化工作,通过点对点宣传指导运用等方式,扩大政策在广大企业中的覆盖面,同步制作政策解读宣传材料并在县政府网站上提高知晓率。

二是企业获得实惠。《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以来,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要求,强化工作配合,各企业认真学习政策内容,根据政策引导加大创新投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17家获得经济补贴142.56万元。

三、存在的不足

(一)宣传尚得进一步加强。《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修订出台后,虽然在广大企业中进行了广泛宣传,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延伸,宣传的载体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部分的企业认识有偏差。我县的企业中,电子信息和绿色食品两大主导产业产品多数还是停留在低端,转型升级力度不够,转型升级还停留在少数龙头企业,尚未形成整体带动作用;创新人才短缺,科研力量薄弱,特别是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领导人才需求大,引进难留下来更难,这些短板和弱项使得政策中部分条款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评估结论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过评估认为《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出台实施程序规范合理,可操作,广大企业赞成,应继续实施。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持续抓好责任落实。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经开区等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黟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政办﹝202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二)持续加强宣传。各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惠企纾困工作需要,持续做好宣传氛围营造工作,固化原有宣传方式,创新新型宣传方式。加强对政策开展一对一精准解读和指导,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持续落实包保责任。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按照相应的职责,落实好包保企业的政策宣传、运用评估和指导、审核工作,确保《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取得实效。

(四)持续加强联合督查执法。县科技商务经信、经开区、市场监管、统计、应急、公安、税务和联系乡镇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严格审核企业在安全生产、社会信用、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报表、纳税项目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一旦发现有套取、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立即追回奖补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