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黟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我局修订的《黟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下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本预案制定的内容与要求,结合本校人员调整与安全工作实际,在上学年“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基础上,制定出本学年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预案要做到“功能齐全、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应对有效、简洁易懂、操作性强、人人知晓”,确保学校能有效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各学校新学年修订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请及时上报并下发到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手中,并组织全体师生学习,特别要求熟悉掌握预案中的“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并根据学校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安全演练,以检验该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附件1:黟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2:黟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小分队
2021年8月4日
附件1:
黟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加快教育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平战结合、减少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坚持协同配合、有序进行、科学高效、处置有力;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突发安全事故,对学校和社会稳定以及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
(四)本系统安全危险性评析
本系统预防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重点在学校。特别是规模较大学校、学生往返路途较远的学校。要特别重视防范:
1.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学生往返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安全事故;
2.校园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3.学生在校外参与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和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
4.师生在校园非正常死亡;
5.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等的自然灾害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应急管理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陈权民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钱叶淦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总督学
汪小成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
余明慧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
孙光宏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程善敏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郑修永 办公室负责人
汪 云 教育股负责人
孙虎彪 体卫艺股负责人
夏安明 人事股负责人
程武卫 督导室负责人
吴茂新 计财股负责人
吴祚保 项目办负责人
胡福生 教研室负责人
叶跃飞 电教馆馆长
王国钧 招考办工作人员
时 景 资助中心负责人
胡咏梅 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朱光明 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由郑修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应急管理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对教育系统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领导与工作部署;教育系统(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长负责);在应急处置中,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副组长牵头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办公室负责);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书面材料(体卫艺股负责)。
(二)教育系统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县教育系统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组长担任;现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学校的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或该股室相关人员)及事故发生学校的有关领导担任。主要职责:及时向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各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
1.警戒维护组(由事故发生单位当日值班人员和现场指挥部指定局机关有关人员共同负责):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等。
2.紧急抢救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和体卫艺股、人事股等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3.信息联络组(由现场指挥部指令局机关、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4.后勤保障组(由计财股、办公室相关人员和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并与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保持联系,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人事股和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6.预备机动组:由现场指挥部临时确定组成并随时听候调动、使用。
各组负责人在应急期间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与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和县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组长信息畅通。
三、突发事故分级
根据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 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具体分级按照黟县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
(一)突发安全事故的报告
以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为单位建立联系方式,做到县教育局、各校(园)之间联系畅通。
对于发生一般级别以下的突发安全事故,在事发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学校为主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
对于一般级别以上的突发安全事故,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程序:事故发生现场的学校(园)教职员工或第一知情者(目击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学校在迅速采取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522137),办公室立即向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迅速调集力量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和各有关“应急组织”组织施救,并在1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必要时请求社会其他部门实施援助。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县教育局及时向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先期处置
一般级别以上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事发学校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先期处置: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师生员工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同时向波及或可能波及的相关学校、相关乡镇政府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三)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需要县政府协调处置的一般级别突发安全事故,由县教育局办公室报告县应急局提出处置建议,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按照规定时限报请市政府给予协调处置:
1.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投入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并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给予支持。
(四)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机构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突发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由现场指挥机构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拟定书面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应急结束申请报告。县专项应急机构综合各方面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状态的终止,由县人民政府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五)后期处置
事发学校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
五、几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一)校园内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程序
1.县教育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
2.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故等级,上报上级,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二)校园外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处置程序
1.县教育局办公室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应急管理暨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2.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指派的副组长组成突发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人员和处置突发事故;
3.各有关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应做好本校、本班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
4.其它参照上述突发事故的程序处置。
(三)教育(校园)网络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程序
1.单位(学校)发现教育(校园)网或网页上出现有害信息或遭受黑客攻击,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电教馆报告;
2.单位(学校)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删除有害信息或修复,如技术力量不足,要及时报告县教育局或县公安局。
各学校应根据上述突发安全事故处置程序,相应制定出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突发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包括以下方面:学生被敲诈、拐骗、绑架、劫持等应急预案;学生春秋游、研学活动意外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集体外出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学校突发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群体性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其它应急预案。
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把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扩散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园)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机制建设
各校(园)要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故首视问责制”;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做到学校领导、教职员工人手一份,熟知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并形成上下联系畅通、指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各校(园)在应急期间,校(园)长手机应24小时开机,并确保与事故现场指导部、县应急处置领导组长保持信息畅通。
(三)物质与经费
各校(园)要在县教育局计财股的统一安排下,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和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必要时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用或调剂。
(四)业务培训和演练
各校(园)应根据本单位制订的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应有重点地组织一次各项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和总结,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确保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应对事故灾难,减少事故损失。
附件2:
黟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分队
为有效处置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根据《黟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和《黟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经研究决定成立黟县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小分队(共25人)。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队 长:程善敏(兼)
副队长:郑修永、孙虎彪
队 员:朱光明、秦明媛、查永忠、李平、汪云、杨金胜、夏安明、余冬青、金水珍、王松寿、吴茂新、张艳萍、吴祚保、查国斌、胡福生、舒永青、胡咏梅、叶跃飞、王琴、王国钧、时景、戴泽贵
小分队成立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与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共同承担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具体人员分如下:
警戒维护组:汪云、查国斌、胡福生、王国钧
紧急抢救组:孙虎彪、查永忠、李平、杨金胜、余冬青、戴泽贵
信息联络组:郑修永、朱光明、秦明媛、舒永青
后勤保障组:吴茂新、张艳萍、吴祚保、时景
善后处理组:夏安明、王松寿、胡咏梅
预备机动组:叶跃飞、金水珍、王琴
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员纳入县教育系统应急处置小分队序列,一旦学校发生重大突发安全事故,该校安全联络员参与县应急小分队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