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黟县乡村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我县域内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发挥县域内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根据《黟县教育局 黟县财政局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方案》(黟教人〔2016〕185号)、《黟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黟教〔2018〕69号),就推进乡村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工作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黟县乡村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由黟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期间开展了乡村教师专业现状调研,深入乡村学校和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征求意见,召开中小学、幼儿园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2021年12月6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1月10日以县教育局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培养机制,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乡村教育软实力,进一步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四、主要内容
1.跟岗学习对象及条件
全县乡村学校(即非城区学校,含乡村幼儿园)教师在现任教乡村学校连续任教已满6年的,应到我县市级教师发展基地学校进行跟岗学习锻炼。
2.跟岗学习时间
两周至一个月不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及个人任课情况确定跟岗时间。
3.跟岗学习教师及双方学校职责
跟岗教师职责
(1)妥善安排好原校工作,按时参加跟岗学习;
(2)接受基地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按照基地校的作息时
间跟岗学习;
(3)参与跟岗班级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教学和学生管理任
务,跟岗教师上课节次原则上不少于跟岗期间班级跟岗学科课时的二分之一(含跟岗结束前上一堂汇报课);
(4)主动学习、观摩基地校指导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课堂教
学,每周听课不少于5节,积极参加基地校的校本研修活动;
(5)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做好跟岗期间的自我管理;
(6)跟岗结束回原校后,撰写一篇跟岗心得,在教师会或
教研组会议上进行跟岗学习心得专题汇报,上一堂跟岗学习汇报课,并将学习所得运用于今后教育教学实践。
基地校职责
(1)基地校要为跟岗教师制定具体的跟岗方案,安排好跟
岗教师跟岗学习任务,原则上安排该教师对等任教年级、任教学科进行跟岗;
(2)督促、指导跟岗教师全程参与跟岗班级学生的管理,
并承担一定的课堂教学任务;
(3)安排学科对口、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对跟岗教师进行
一对一帮扶、指导;
(4)督促指导教师对跟岗教师参与班级管理、备课、上课
进行指导,并向跟岗教师开设示范课;
(5)基地学校要为跟岗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
(6)严格按要求对跟岗教师跟岗工作表现及跟岗成效进行
考核,并作出等次评定。
派出学校职责
(1)安排好跟岗教师本校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解决跟岗教师跟岗学习期间的工学矛盾;
(2)与基地学校一道,共同制定教师跟岗方案,并对跟岗教师跟岗期间的表现进行跟踪管理;
(3)为跟岗教师回校交流、展示提供平台,督促跟岗教师回校后完成汇报、心得撰写、上汇报课等任务。
五、创新举措
1.在原有的教师县管校聘政策和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基础上健全了乡村教师成长机制,增加了乡村教师培训机会。跟岗学习方式对教师而言更直接有效。
2.培训需求和培训时长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拟定,既提高了受训教师的参训主动性又能有效缓解培训与工作的工学矛盾。
3.强化了市级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建设和作用发挥,促进了城乡教师业务交流。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 加强相关调研,进一步明确选派计划,每年确定一定的跟岗人数比例。
2.指导派出校和基地校共同研究制定个性化的跟岗方案,提高跟岗实效。
3. 加强基地校建设,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努力打造研修共同体,同时加强跟岗学习管理,完善相关考核。
4. 强化宣传引导,建立激励导向机制。
七、政策咨询方式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县教育局人事股具体咨询,联系人:夏安明,咨询电话:0559-552610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