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67/202306-00011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3-06-13
发布机构: 黟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6-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教〔2023〕2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黟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08:54 信息来源:黟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胡燕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学校特殊学生教育”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乡村学校特殊学生教育”问题,我县进一步加强学校、村(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建设,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理念等内容,开展各类讲座、亲子活动线上线下引导家长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促使家长“依法带娃”,共同营造家校共育的社会氛围

同时,县妇联牵头编制实施的新一轮黟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明确提出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致力于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县妇联联合关工委、教育、司法等部门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立家庭教育专家库,建立“黟路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进行互动式、点单式授课,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家长。

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联合人社局持续开展好“春风行动”,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让更多的家长返乡就业,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黟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559-5526103

 

 

 

                                  2023613

 

 

 

 

抄: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