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67/202408-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8-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教人字〔2024〕4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度教师流动情况的通知

作者:黟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08:55 信息来源:黟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职业学校:

根据我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和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县管校聘竞岗情况,经各校园积极宣传动员,在教师自愿报名、学校同意的基础上,依据保障各校园师资均衡配置和满足学科教学需要的原则,经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了2024-2025学年度流动教师,现公布如下:

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县管校聘”跨校竞聘结果:(29人)

宏村学校:余立杰、江雪明到碧阳初中;朱利群到碧阳小学。

渔亭学校:邱险峰到碧阳初中;李永红、叶伟青、齐亚敏到碧阳小学;金丽文到碧山小学;闵荣华到美溪小学。

美溪初中:程凤、刘敏到碧阳初中;马德胜到渔亭学校;葛素华到碧山小学。

柯村学校:盛芳玲、吴佳军、梁姗姗、蒋蜜蜜到碧阳小学。

宏潭中心小学:王琳、程花红、汪中华、余思杨、谢梦岩到碧阳小学。

洪星中心小学:童檬到渔亭学校;汪希安、金滢、朱晓彤到碧阳小学;褚贝贝到碧山小学。

组织调剂人员:王国强回西递小学;陈爽回柯村学校。

二、支教人员(43人):

(一)高中阶段学校(8人)

黟县中学:张文华继续支援柯村学校(兼职支教);桂敬秀继续支援美溪初中(兼职支教);方华峰继续支援宏村学校(兼职支教);李新支援柯村学校(兼职支教);周茂林支援渔亭学校(兼职支教);汪晨轩支援美溪初中(兼职支教)。胡丹萍到美溪初中走教;汪基文到渔亭学校走教。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2024年县管校聘竞岗后各校聘任人员安排,下同)(24人)

碧阳初中:韩慧玲留美溪初中;程悦琪留柯村学校;王敏、袁慧英、程丽玲支援柯村学校;卢永锋、江海军、胡晨妍支援美溪初中。全先杰、陆雪姣到柯村学校走教。

宏村学校:万碧瑞留宏潭中心小学;谢慧琼留美溪中心小学;汪健飞支援宏潭中心小学。李椿燕到渔亭学校走教。

渔亭学校:江菊芳支援美溪初中。

碧阳小学:童巧燕留宏村学校;汪秋影支援宏村学校;叶慧玲支援渔亭学校;魏雪风支援宏潭中心小学;方俊妹支援美溪中心小学。

碧山小学:盛玉娣留柯村学校;查洪峰留洪星中心小学;舒凌云支援洪星中心小学;汪景丰支援宏村学校。

(三)幼儿园(11人)

示范幼儿园:汪婷留渔亭幼儿园;吴蕾留洪星幼儿园。

碧阳幼儿园:韩亚萧留柯村幼儿园;江妍留宏村幼儿园。

红旗幼儿园:周婷婷留宏村幼儿园;胡雅琼留宏潭幼儿园。

宏村幼儿园:余倩留西递幼儿园;吴琼留渔亭幼儿园;舒心言支援美溪幼儿园;江翠花支援柯村幼儿园。

渔亭幼儿园:曹婷婷留美溪幼儿园。

三、城区锻炼学习人员(37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7人)

宏村学校:余婉宁到碧阳小学;金岑留碧山小学,到宏村学校走教。

渔亭学校:汪欢留碧阳初中;余静留碧阳小学;戴乔锋到碧阳小学。

柯村学校:姚雪妹、何琴留碧阳初中;胡文敏、叶玉峰、丁晓峰、汤晶晶到碧阳初中;何春眉留碧阳小学;韩瑶到碧山小学。

美溪初中:王柱勇、方金枝、胡燕玲留碧阳初中;朱正民、杨林枝到碧阳初中。

美溪中心小学:林丽留碧阳小学;蒋亚萍到碧阳小学;王余琪到碧山小学。

宏潭中心小学:汪琴留碧阳小学;周亚琴到碧山小学;吴苗苗、李兰英到碧阳小学。

洪星中心小学:张晓琦留碧山小学,汪晓菲到碧山小学。

(二)幼儿园(10人)

洪星幼儿园:金婉留碧阳幼儿园;伍丽婷到碧阳幼儿园。

柯村幼儿园:余招丽到红旗幼儿园。

美溪幼儿园:程茜留红旗幼儿园;丁靓留碧阳幼儿园。

宏潭幼儿园:胡锦秋、侯雨晴留示范幼儿园。

渔亭幼儿园:李思美留示范幼儿园。

西递幼儿园:程紫琦留示范幼儿园;程雪到示范幼儿园。

四、校际交流人员(15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1人)

黟县中学:李利喜到碧阳初中。

职业学校:潘庆新留碧阳初中;朱艳玲到碧阳初中。

碧阳初中:徐敏杰留黟县中学;程凤到黟县中学;吴晓燕到渔亭学校。

碧阳小学:汪希安、余思杨到宏潭中心小学。

宏潭中心小学:邓磊留宏村学校;程军到渔亭学校。

美溪中心小学:胡承伟到宏村学校。

(二)幼儿园(4人)

美溪幼儿园:沃文丽留渔亭幼儿园。

宏潭幼儿园:叶雯静留柯村幼儿园;朱雪玲留宏村幼儿园。

柯村幼儿园:王雅君留宏村幼儿园。

五、2023-2024学年度幼儿园交流轮岗回原校人员(2人)

何剑、刘秀芳回宏村幼儿园。

希望各位流动教师按时到校报到,认真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勤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不服从新任教学校管理的、任教学科成绩有较大幅度跌落或管理学生工作严重缺失的,不认可其支教经历,学习、交流教师回原单位工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黟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


抄送: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度教师流动情况的通知(202408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