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67/202504-00031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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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黟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黟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1:48 信息来源:黟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精神,现就2025年黟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5年度黟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1名(见附件1),黟县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523?type=4&action=list)、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上发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8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951日(含)以后出生”。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36号),中小学教师招聘对退役军人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

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4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依据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笔试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黟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为202558日—514日(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详细地址:黟县碧阳镇广安路014号,联系电话:0559-5527577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58800—5141730。将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清晰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黟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57774789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不按规定时间、格式报名者,邮件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2025年黟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2025年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2025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或者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等材料报考。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县教育局电话通知。

2.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笔试费用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缴,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统一笔试

笔试由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黟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两科试题合在同一份试卷上,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524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23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和缴纳笔试费用。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6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四)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规定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8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等材料。

相关要求等具体事宜届时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专业测试方案、考官遴选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黟县教育局、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5年度黟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59-5527577(县教育局人事股2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9-5526107(县教育局人事股1

0559-5528117(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9-5527223(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办公室)

0559-5521943(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5年黟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2025年度黟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 安徽省2025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zip

 

黟县教育局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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