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67/202506-0000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6-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教〔2025〕1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黟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15:33 信息来源:黟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5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学籍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入学原则。

小学、初中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制度。

(二)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1.招生入学年龄与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9831日前出生)的我县各小学施教区户籍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见附件),经属地乡镇中心小学审核,报县教育局批准。

2.各小学施教区范围。

1)城区小学施教区。

①碧阳小学施教区: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在碧阳大道以东、翼然中路以南、碧山路以东的区域;包括横岗村、钟山村四个村民组(胡村、沙溪、金溪、横关)和宏村镇古溪村、屏山村、朱村、金家岭村。

②碧山小学施教区: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在碧阳大道以西、翼然中路以北、碧山路以西的区域;包括五东殿、黟山郡、五里村、深冲村、钟山村(除胡村、沙溪、金溪和横关四个村民组以外的其它村民组)、碧山村、石亭村、丰梧村。

2碧阳镇星火村、南屏村、赤岭村、关麓村、古黄村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一年级可自愿选择到古筑小学或碧山小学就读(碧山小学学位已满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城区其他小学);其他乡镇行政村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到属地小学、教学点就读。

3)符合到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按政策办理。

3.城区小学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为施教区户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由所属城区小学审核、公示,报教育局复核备案后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农村集体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出具父母城区无房证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户口与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提供的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为准;户口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外亲属的,属于挂户,挂户户口和临时性迁入户口不满六个月(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31日,下同)的均不作为入学条件。

2适龄儿童为施教区以外户籍的(含县外户籍),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购房生活并入住六个月以上的(非住宅用房和期房均不作为入学条件),且适龄儿童与房屋持有人户口在一起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写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本县户籍的还需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异地就读意见,交所属城区小学审核材料并上户核实,教育局复核通过、公示后,办理报名手续,如所属小学学位已满,按照就近原则,由县教育局负责调剂入学: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按揭手续或缴款发票;

③居住证明(物业缴费凭证、证明等)。

④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出具父母城区无房证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适龄儿童为施教区以外的本县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经商六个月以上且在施教区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的,由孩子监护人写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异地就读意见,交碧阳小学审核材料并实地核查,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经公示后,办理报名手续: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经营场所实景图片

③店面、厂房等经营场所房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④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单纯营业性店面房、摊铺不得作为居住证明。

4适龄儿童为施教区以外的本县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务工六个月以上且在施教区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的,由孩子监护人写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并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异地就读意见,交碧阳小学审核材料并实地核查,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经公示后,办理报名手续: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劳动用工合同及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六个月以上企业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账证明);

③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

④严格务工性质界定,季节性、临时性、散工、零工一律不作为入学条件。

5来我县城区务工经商的外区县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由孩子监护人提交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交碧阳小学审核材料并实地核查,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经公示后,办理报名手续: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黄山市内的适龄儿童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

②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等;

④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

在工业园区务工的,按照《黟县支持工业企业招工留人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可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出具证明并按要求办理入学。

6特殊类型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①军人子女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要求执行

②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③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④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按照《关于印发<“黟才码”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黟人才办〔20239号)、《关于〈深入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加快打造大黄山人才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贯彻实施意见》(黟人才〔20241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⑤招商引资来黟县投资办企业人员,其子女转学(含入学)按照县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办理,须提供招商引资相关证明。

⑥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⑧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入学通知书发放:各小学要认真完成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人员子女信息摸底调查及造册工作,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安徽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小学毕业升学输送和初中招生(简称“小升初”)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今年城区碧阳初中采取网上报名模式进行预报名登记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1.小升初办法。

①单校划片。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输送规定如下:碧阳小学、碧山小学及所属小学、西递中心小学及其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输送碧阳初级中学,宏村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对口输送宏村学校初中部,渔亭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对口输送渔亭学校初中部,柯村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对口输送柯村学校初中部,美溪中心小学毕业生对口输送美溪初级中学。

②多校划片。即提供相对较近的初中,由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及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初中就读。具体安排如下:龙川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宏村学校或碧阳初级中学就读,洪星中心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美溪初级中学或碧阳初级中学就读,宏潭中心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美溪初级中学或碧阳初级中学就读。

2.初中新生学籍确定。

原则上以小学输送名册为依据,确定初中新生学籍,杜绝初中新生人籍不符现象。输送册上有名单,符合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政策到县外公民办初中就读的,经学校和县教育局审核后,不予确定学籍;输送册上无名单,但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政策的,或者随父母外出务工回原籍录取初中的适龄少年,须经县教育局审批并调剂就读学校后,有关初中凭借该生小学阶段的学籍档案、小学毕业证书和户籍证明予以确定学籍。

二、加强学籍管理

1.用好学籍管理系统。各校要按照《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市县教育局有关电子学籍操作流程的规定,通过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

2.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学生学籍录入和审批流程。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经学生家长签字确定后,如实录入电子学籍系统,作为学生的基础学籍信息,不得漏录、误录或乱录。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新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转入、转出学校要按规定时限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不得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加强对招生入学、学籍变动审批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严格履职履责,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健康、均衡、持续发展。

2.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通过家长会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知晓、理解和支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和学生学籍变动政策。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既要宣传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办法,又要引导家长树立“划片是相对就近”、“转学需要条件”的正确观念,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为我县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学籍变动审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加强输送管理。涉及多校划片的小学和初中要积极、细致、客观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工作。尤其是相关小学必须尊重家长和学生的升学意向,升学意向表必须经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字,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所在片区的小学校长负责。

4.规范办学行为。积极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做到均衡编班,实行电脑随机配位,并张榜公示。严格控制班额,超班额班级原则上不得再转入学生,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原则上按施教区划分申请入学,如学位已满,由教育局负责调剂,城区小学之间不能互相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1个月或新学期开始前后1周内办理,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城区小学第二学期不受理购房、务工和经商非户籍儿童转学;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先入学后办理手续,严禁以择校为目的的转学,择校性转学一律不予审批,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初中须依据教育局复核的小学毕业生输送册进行招生,县教育局将生源稳控工作纳入小学和初中学校、校长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各初中不得凭小学学习成绩择优录取新生,不得以笔试或其他测试方式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凡存违规招生行为的,一经查实,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黟县城区小学施教区划分示意图

                            

 

黟县教育局

202566

 

 

 


 

附件1

延缓入学申请书

 

县教育局:

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现就读于,学籍号为,户籍地址为,家庭住址为。入学时间应为年9月,现因
                                                   ,
申请延缓至年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

特此申请。

 

                          法定监护人: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