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腾退县教师进修学校公产房屋的通知
县教师进修学校借住户:
为贯彻落实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盘活利用闲置国有资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现正式启动原县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郭门街12号)闲置资产的处置程序。
根据工作安排,原县教师进修学校校区内所有房屋及土地等公产资产,将整体移交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处置。
为确保此项国有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搬迁要求:目前仍在该校区内借住的所有住户,请务必于2025年8月15日前搬离借住房屋。搬离时,将个人所有物品全部带走,并确保所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门窗、水电管线等)完好无损。
2.房屋腾空:住户搬离后,任何遗留在房屋内或公共区域的物品,均视为无主废弃物,将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统一清理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
3.配合工作:此次资产移交是落实县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重要举措,请各位住户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在搬迁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协调事宜,请及时与以下联系人沟通。
请各位住户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搬迁腾退工作。逾期未搬离者,我单位将依法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更感谢您对本次县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积极配合!
联系人:县教育局 吴茂新
联系电话:5522302
黟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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