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646/202208-0001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2-08-17
发布机构: 黟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8-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答复

作者:黟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09:35 信息来源:黟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指具有黟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具有黟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5元。

三、申领程序

1.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公示;

3.县残联审核;

4.县民政局审定。

四、资金发放

每月30日前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