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养老服务体系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据七普人口统计,全县常住人口为76211人,其中: 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863人,占27.3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550人,占20.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9.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8.48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需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亟需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1.项目立项情况
2023年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计投入338.35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省级下达资金14.1万元,占支出资金的4.16%;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75.82万元,占支出资金的22.4%;县级预算和福彩县级提留248.43万元,占支出资金73.42%。主要用于全面落实老年人补贴制度,实行应发尽发、特困供养机构管护、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及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困难老人探视走访项目;扎实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新增老年助餐网点6个;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增农村幸福院12个。
2.项目执行情况
2023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69.53万元,全部按月打卡发放到位;保障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实际拨付68.3万元;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38.52万元;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关爱走访,投入4.5万元;为赤岭村等12个村拨付建设补助,投入资金26万元;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开展,投入资金31.5万元,全年项目资金支出338.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总体目标
数量指标:老年人补贴实行应发尽发,按月发放高龄津贴;保障3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行;提高131户困难老人居家自理能力和生活品质;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满足12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行要求;实施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新增12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其中城市网点4个、农村网点8个。
质量指标:全面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使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享受政策,做到不错发不漏发;131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经社会第三方绩效评价,符合合同约定,满足老人需求;3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正常,满足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宏村镇龙江村农村幸福院等12个为老场所经验收和实地查看,满足的辖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服务供应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失能等级开展探视走访服务,建立相关档案资料;所有新增助餐网点严格参照省老年助餐服务网点建设规范,配置相关设备、办理相关证照、落实相关制度。
时效指标:以上项目均能按照相关文件或合同要求,有序推进,符合时效要求。
2.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30元、200元、500元/月标准为2667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69.53万元;保障碧阳等县级特困机构稳定运行;完成131户困难老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新建村级养老服务站12个;6个新增老年助餐网点全部投入运营,满足老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总体结论
2023年度,黟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年初既定目标,取得社会成效。
(二)评价结果
经评价,2023年度黟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根据省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村级养老服务站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符合规划要求。
(2)项目立项规范性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机构实际运行需要、特殊老人人口数量及分布及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经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了年度实施任务和资金分配。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任务下达前,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绩效目标,老人补贴制度需实现全覆盖应发尽发、3所特困机构能正常稳定运行、居家适老化改造需完成131户改造任务12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能够给辖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以上目标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
(2)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各子任务设有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其中老人补贴实现全覆盖、特困供养机构保证3所机构稳定运行、居家适老化改造需完成131户、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支持12个。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所有子任务的确定和实施,上年度均进行了预算,预算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
(2)资金分配合理性
特困供养机构维修严格按照工程预算实施、适老化改造参照省级改造清单合理确定改造标准、高龄津贴标准是根据我县财政支撑能力合理确定、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参照县制定农村幸福院标准执行。所有资金使用均按照民政局重大事项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二)过程指标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预算资金338.3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38.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全年实际项目支出338.35万元,占全年预算数338.35万元的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所有资金拨付均严格按照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程序合规,无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列支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黟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黟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宣传、公示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政府采购管理
家庭适老化改造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采购,由于特困机构维修、特殊困难老人探访项目,根据相关要求,我局采取的是询价邀标的形式开展服务,其他项目为资金补助发放类,按照财政有关要求执行,所有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4)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沟通,保障资金及时到位、使用方向保持正确。
(5)报送质量
严格按照皖民规财函〔2024〕通知要求,对照资料清单进行材料整理上报。
(6)问题和整改
2024年在开展老有所养专项审计时,审计部门指出了我局在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时纯在3个问题。目前,对于指出的问题我局正在整改中。
(三)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
年度设定的数量指标为全面落实老年人补贴制度,实行应发尽发;保障3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行;提高131户困难老人居家自理能力和生活品质;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满足12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行要求;实施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新增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
2.产出质量
全年老年人补贴按标准发放、3所特困供养机构稳定运行、12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新建通过工程验收131户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社会第三方绩效评价,以上项目实均已按照制定的质量指标落实到位。
3.产出时效
年度设定的产出时效指标为实现老人补贴制度全覆盖、保障3个特困供养机构稳定运行、为131户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保障12个村级养老设施的建设运营。截止到年底,以上任务均完成。
(四)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按月发放老年人补贴,实现发展成果共享,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保障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行,夯实了政府兜底养老保障,解决了特困人员;提高困难老人居家自理能力和生活品质;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满足农村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家庭承担养老服务功能,提高家庭照护水平。
2.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的保障了政府养老兜底作用,改善了困难老人居家生活品质,提高了家庭照护水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3.满意度指标
经对收益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