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黟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按照福利彩票发行宗旨,黟县民政局2023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05万元、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1.8万元及上年度结转福利彩票公益金54.31万元,实际安排使用175.68万元。支出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补助救助,以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一、使用情况
1.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64.5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各乡镇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
2.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市级二次分配资金10万元用于柯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征地补助。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9万元,支持民生工程困难群众救助暨困难群众帮扶,主要用于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4.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孤儿助学2万元,特困供养机构管护经费6.3万元,老年食堂建设补贴6.6万元,支持渔亭团结社区残疾人康复社区建设补助10万元。
5.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2023年特困人员护理险购买12.88万元,乡镇推广建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奖励性补助资金24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0.57万元,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工资补贴6.48万元,特困供养机构管护经费6.15万元。
二、本级项目信息
1.购买2022年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12.88万元。
由市民政局统一部署,主要用于支持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护理保险,减轻特困供养人员住院负担。
项目负责人:叶翠峰
联系电话:0559-5527189。
2.乡镇推广建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奖励性补助24万元。
乡镇推广建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总计花费24万元。支持经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因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低保边缘家庭、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给予应急救助。有条件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可以结合实际扩大救助范围;以及可以结合实际不设置户籍地、居住地等限制,将有关遭遇急难情形的流动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项目负责人:胡春霞
联系电话:0559-552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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