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男女双方可持以下材料共同到我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一)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二)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其中办理跨省通办的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在我市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59-552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