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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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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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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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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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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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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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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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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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5.56 |
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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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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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5.5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黟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6.8%。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是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退役局并入民政局,2024年9-12月退役局“三公”经费并到民政局计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黟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6万元,占73.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占26.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与上年持平。2024年黟县民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黄财行〔2014〕68号)、《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黄财社〔2014〕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46万元,增长9.02%。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是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退役局并入民政局,2024年9-12月退役局“三公”经费并到民政局计算。2024年黟县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95批次,689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工作调研、指导、考核、评估,外县单位业务交流和乡镇、村工作对接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黄办〔2014〕21号)、《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黄办〔2013〕11号)、《黄山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黄财行〔2014〕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黄财行〔2015〕315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2%。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是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退役局并入民政局,2024年9-12月退役局“三公”经费并到民政局计算。其中,202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2%。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退役局并入民政局,2024年9-12月退役局“三公”经费并到民政局计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民政局社会救助入户核查、救灾核查以及村务公开检查指导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黟县民政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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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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