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黟县民政局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审核上报国家公务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七)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全县村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地名管理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黟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就是局本级决算。
三、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52.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152.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5.2万元,降低23.8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56万元,占97.24%;其他收入23.95万元,占2.76%。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27万元,占55.84%;项目支出416.96万元,占44.16%。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3.6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13.6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4.37万元,降低26.7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二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9.9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5.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67万元,降低17.1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9.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92%。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5.2万元,降低11.2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2.09万元,支出决算为84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减少;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归中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减少;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减少等。其中基本支出496.67万元,占58.50%;项目支出352.36万元,占41.5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归中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21.38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合计477.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77.64万元,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5.24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2.9万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49.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74.12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2.5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1.54万元;抚恤合计111.1万元,其中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万元, 其他优抚支出110.1万元,退役安置合计10.5万元,其中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5万元;社会福利合计158.82万元,其中儿童福利9.5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9.32万元,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00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8.08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其中医疗保障 4.8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9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91万元,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减少。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28万元,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各部门、单位支出经济科目有数的列报,无数的自行删除)。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4.6万元,本年收入64.6万元,本年支出6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2015年度决算64.6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64.6万元,主要用于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黟县民政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6.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黟县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决 算 数 |
|
合 计 |
16.36 |
|
因公出国(境)费 |
5.73 |
|
公务接待费 |
9.36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7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7 |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黟县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3万元,增长的原因是省民政厅统一组织安排,2016年黟县民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民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36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85%。,增长的原因是扶贫工作量增加。2016年黟县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62批次162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调研、指导,外县单位业务交流和乡镇、村工作对接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7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23万元,下降254.33%,下降的原因是公务车已上缴县机关事务局,目前局机关只有1辆救灾专用车。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民政局救灾车保险、油费等。2016年,黟县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黟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hhsyxmzj@126.com。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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