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黟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审核上报国家公务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七)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全县村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地名管理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黟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就是局本级决算。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428万元(含其他收入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28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万元,增长8.8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31万元,占98.2%;其他收入19.83万元,占1.8%。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万元,占37.8%;项目支出711.1万元,占62.2%。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15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2.8万元,增长21.8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81%。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3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4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96.6万元,占34.24%;项目支出607.7万元,占52.4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7.6万元,比2014年增加7.6万元,增长(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无一般公共服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935万元,比2014年增加159万元,增长(降低)17%,主要原因一是民政管理事务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6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54.6万元,比2014年增加48.4万元,增长88.64%,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医疗救助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0.7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7.1万元,比2014年增加0.58万元,增长(降低)8.16%,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7.1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4.6万元,本年支出8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2015年度决算84.6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8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黟县民政局局机关运行经费9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黟县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救灾专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黟县民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决 算 数 |
|
合 计 |
13.78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
公务接待费 |
9.28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5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5 |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黟县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28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2.7%,下降的原因是接待来人次数减少。2015年黟县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35批次,119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72万元,增长19%,增长的原因是省民政厅8月份分配我县一辆救灾车辆,该车辆由民政部统一招标采购,该车8月办理了车辆保险,油卡充值、上牌购置脚垫、预警仪等共计1.3万元。截止年底行驶里程共计6000公里。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5年,黟县民政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黟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hhsyxmzj@126.com。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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