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的通知》(黄法宣办〔2020〕30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文件要求,提高我县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
三、工作目标
将对各单位测试结果进行督查,测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四、主要内容
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五、创新举措
本次测试采取微信答题方式进行,在微信界面搜索并关注“黄山先锋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点击主页下方栏目“宪法测试”开始答题。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积极开展新媒体普法,确保集中组织,独立完成答题,实现参与率100%。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主动参与测试活动,积极营造本乡镇本单位学法良好氛围。
七、关键词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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