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144/202109-0002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9-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通知》

作者: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24 15:37 信息来源:黟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召开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解读,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走进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3.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各乡镇部门坚持常态化学习宣传宪法,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结合年度重点普法目录,通过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举办学习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持续推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4.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日起施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二、主要措施

1.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乡镇部门要落实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

2.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建立党政机关法治讲座制度,通过法治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学法。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法律颁布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

3.加强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内容。将宪法法律列入县委党校相关培训必修课。

4.推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乡镇各单位要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有本部门特色的活动。通过开办专栏、主题征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学习动态。黟县普法微信公众号、黟县普法微博将适时宣传各乡镇部门开展学习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向上推报

三、工作要求

乡镇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于619日前,至少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并将学习宣传活动小结、信息图片于624日前报法宣办。全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情况请及时报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