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为推动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出符合我县实际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机制,依据《安徽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黄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现拟定如下工作推进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科学制
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纳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
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改革的各项部署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既要严格落实好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要求,又要体现我县实际需求和改革创新特色。
三、工作步骤
1.2021年8月,县司法局以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依据,在总结、分析我县2013年以来行政复议工作的基础上,起草《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调研、学习、考察、沟通后,对两个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形成《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和《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设置方案(草案)》。
2.2021年9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根据省委编办统一部署,适时提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设置方案(草案)》。
3.将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提请中共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中共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名义印发,《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设置方案(草案)》通过后,由县委编办印发。
4.《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后,县司法局负责建立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的各项机制,机构编制、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对与改革相关的人、财、物各项保障相继到位。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机构编制、司法行政、财政、人社、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
五、其他事宜
本推进方案如有需要与省、市部署相衔接的部分,将根据省、市部署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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