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72/202102-0004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2-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财办〔2021〕3号 词: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2 15:45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发挥好资金的综合效益,促进流域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现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财政局负责新安江流域项目管理系统的管理根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财政局会同生态环境局组织入库审,首次入库审定在20213月底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docx

 黟县财政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