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72/202106-0000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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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党组书记、局长余国富解读:《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作者: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08:54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国富就《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文件制定背景?

局长余国富: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为夯实“六稳”“六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问:请您介绍一下项目安排?

局长余国富:《通知》提出,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与上年相比,新增6项、退出4项、调整实施8项、继续实施19项。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田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退出4项民生工程。包括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产收益扶贫、健康脱贫医疗保障。

(三)调整实施8项民生工程。增加幼儿托育内容,与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合并为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调整智慧医疗项目,智医助理、智联网医院退出,保留实施“安康码”应用内容;调整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科技馆免费开放,保留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活动、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体育活动退出;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将智慧学校建设纳入;将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并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将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调整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将“四带一自”产业扶贫调整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将技能培训提升中技能脱贫培训调整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四)继续实施19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问:请您介绍一下工作要求?

局长余国富: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补短板,注重有效持续。既尽力而为,贴近群众需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又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脱离实际、寅吃卯粮。二是强管控,聚焦精准推进。注重增强民生工程选择、设计、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高项目规划、资金保障、调度实施、运行维护、宣传引导等关键环节的精准度。在用好财政资金改善民生的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本推进民生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三是严考评,突出绩效导向。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绩效导向,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问效,健全民意调查,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常态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建好用好。四是明职责,形成强大合力。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财政牵头、部门主管、县实施责任体系,细化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压实责任传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贯通、联动互动,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