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72/202104-00019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图片解读:《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作者: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11:47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