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72/202110-00016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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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黟县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08:31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动我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皖财金〔2020〕1177号)、《黄山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黄财金〔2020〕338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黟县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草稿,分别于2021年2月26日、3月23日征求了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保险经办机构等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完善工作方案,于2021年3月30日联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正式印发《黟县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保障合理,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各级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玉米、油菜等粮油作物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能繁母猪、育肥猪中央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实现全覆盖,地方特色种植养殖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占比(特色险保费/保费)达到30%以上;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稳定在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力争达到500元/人。

2030年,全县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保障需求,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四、主要内容

有效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一)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三)拓宽农业保险产品供给。(四)落实农业保险便民惠民举措。

不断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五)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六)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七)规范农业保险市场。(八)鼓励开展“农业保险+”。

持续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九)完善保险条款和费率拟订机制。(十)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十一)优化保险机构布局。(十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政策咨询方式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县财政局农业股具体咨询,联系人:江爱娟,咨询电话:0559-5522085(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