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72/202205-00004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5-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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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四举措”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詹慧 发布时间:2022-05-06 10:03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黟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规定,四举措开展2022年度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财务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努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大监督格局。

一是确保检查对象广覆盖。按全县一级预算单位30%的覆盖面,确定以下20家单位,具体如下:渔亭镇人民政府、柯村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疾控中心、县林业局、国有林场、县党史办和地方志研究室、县直属机关工委、县编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察院、县委党校、县工商联。

二是确保检查内容全面具体。检查内容为2020年以来单位预算收入、支出、往来资金管理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账户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内控机制情况等。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是确保检查反馈及时有效。检查组将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制作检查工作底稿,经被查单位盖章确认后撰写财务监督检查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在3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黟县财政局。

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针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开展督查回头看,促进及时整改落实;针对共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予以完善管理,切实强化财经制度执行,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