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党组书记、局长余国富解读:县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问: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问:请介绍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公开内容
1.部门决算。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决算,下同)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 出应当公开到款,并对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和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县级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做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单列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2.单位决算。除涉密信息外,单位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并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和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县级单位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做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单列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3.“三公”经费决算。各乡镇、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应当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全年预算数、上年决算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二、规范公开时间
1.部门决算。部门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 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部门决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部门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统一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2.单位决算。单位决算应当在部门或上一级单位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单位决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单位的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三、规范公开方式
1.部门决算。各乡镇、各部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财政预决算专栏,同步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同时,设立部门门户网站的,需要在部门门户网站决算公开栏进行公开。
2.单位决算。各部门所属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主管部门设立门户网站的,同步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决算公开栏进行公开。
对以上公开的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均要编制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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